龙翔

合伙人

基本情况

龙翔,男,汉族,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国际法硕士研究生。1986年—1994年就职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辞职,从业律师至今;2000年6月为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合伙人;2010年9月—2024年8月为云南博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年8月与北京中闻(昆明)律师事务所合并,现为中闻昆明所权益合伙人。

代表业绩

  1. 代理广发行进行信用卡催收2000多笔;
  2. 代理富滇银行、农行、交行进行不良贷款诉讼、执行;
  3. 代理云南红河光明股份公司、云南锡业集团等企业办理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执行,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4. 代理农行省分行处理与西南大厦的债权、债务纠纷,实现债权1142万元;
  5. 接受农行昆明春城路支行委托进行了个人汽车、房屋按揭贷款的诉讼、执行,实现债权百万余元;
  6. 代理农行昆明市经开区支行办理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在最高法院的再审,农行获得全面胜诉,保证近三千万元贷款的回收;
  7. 代理农行昆明市经开区支行办理与东风律师事务所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昆明中院的再审。

教育背景

1982年9月—1986年7月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1990年9月—1993年7月 北京大学法学院 国际法 硕士研究生(带薪读研)

主要著述

社会职务及荣誉

工作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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