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央企、上市公司、世界500强企业法律、风控实战经验,深谙企业诉求和商业逻辑。10年+律师、司法机关工作经历,多重商业视角和身份切换,精准把握投资、争议解决、商事犯罪等不同主题的核心诉求。懂法律,更懂商业。
蔡宇阳
律师
- (+86) 010-51783535
- caiyuyang@zhongwenlaw.com
- 公司业务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刑事诉讼
- 北京
基本情况
代表业绩
代表厦门某置业公司,处理其与某自然人甲、武汉某房地产公司、香港某投资公司、某自然人乙、福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三人丙、丁的民间借贷纠纷二审(重审)案。福建高院重审一审判令厦门某置业公司对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重审)期间,蔡律师代表客户着重否定了一审认定承担保证责任的关键证据与承担保证责任的关联性,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重审)支持了厦门某置业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上诉请求,为公司减损本金及利息近1亿元。
代表某自然人(标的公司小股东)处理其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回购赔偿纠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实际控制人的大部分仲裁请求,仅认定某自然人承担按份回购责任;某自然人减少赔偿额近仲裁请求金额的五分之四。
代表某自然人股东甲,处理其代表持股公司与某自然人股东乙的出资纠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均支持了股东甲的诉讼请求,要求股东乙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出资款。
作为买卖身份证件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从基本入罪门槛、证件的重要程度、具体用途、造成后果、违法所得及一贯表现等情节,否定该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该被告人获得不起诉处理。
作为某自然人侵犯计算机系统案的辩护人,在被告人被拘留的第一时间与办案警官沟通案件具体情况,表达该自然人未参与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具体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拘留。该案最终由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作为某自然人小股东职务侵占公司财产刑事案的辩护人,从股东财产混同、企业无独立人格、小股东没有侵占故意等角度,结合事实辩护,该小股东两次被逮捕,后被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作为投资方律师,代表碧桂园处理数十起房地产投资项目,代表项目有:碧桂园与首开、保利合作获取土地使用权开发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房地产项目;碧桂园收购密云某房地产公司股权,合作开发密云新城某房地产项目;碧桂园收购华侨城持有的天津西青区某房地产公司股权,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碧桂园收购高望公司、溢柏公司持有的悦居公司股权,合作开发武清某商业项目;碧桂园获取并主导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碧桂园增资项目公司、合作开发中交地产秦皇岛海港区金梦海湾房地产项目;碧桂园收购三河市燕郊宏达轧钢厂房地产股权项目;碧桂园收购河北霸州中华商务会馆股权,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碧桂园收购中诚房地产公司持有的保定筑诚房地产公司股权,合作开发该商服用地项目。
作为投资方律师,协助某金融机构购买某知名体育用品公司境内股权项目;作为投资方律师,协助某金融机构,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购某机场长租公寓项目公司股权项目。
作为投资方律师,协助某金融机构完成其对某大型建筑企业旗下多家公司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作为被投资方律师,完成某经纪公司引入战略投资并美股上市项目。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3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2016
主要著述
社会职务及荣誉
北京市律师协会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