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志

合伙人

基本情况

代表业绩

李宁志律师具有丰富刑事司法实践经验,擅长金融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的辩护和代理,其带领团队成功代理一系列在全国或省内重大、复杂经济类犯罪、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曾供职于某市检察院、法院。曾荣获“十佳公诉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代理贾某某等四人寻衅滋事案(法院阶段全案判决无罪)
代理郭某某职务侵占、诈骗案(经一审、二审、重审后,检察院撤回起诉)
代理贵州“六盘水”十五人寻衅滋事(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检察院阶段全案不起诉)
代理解某某诈骗(委托理财)案 (存疑不起诉)
代理康某诈骗案 北京最大骗取国家医保案 (存疑不起诉)
代理回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存疑不起诉)
代理马某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案 (酌定不起诉)
代理李某(基金管理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检察阶段撤回起诉)
代理冯某某等五人故意伤害案 (检察院阶段退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代理国内某知名证券公司李某某内幕交易案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代理辽宁省某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马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案 (二审发回重审)
代理吴某某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二审发回重审后改判缓刑)
代理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快手)王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二审发回重审)
代理刘某某等五人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故意毁财、故意伤害等恶势力案件(二审发回重审)
代理北京某国际快运公司营口分公司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
代理某影视投资公司何某某等四人合同诈骗4950万元案 (二审改判缓刑)
代理和信财富苏州分公司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非吸金额1亿元左右判处缓刑)
代理品今控股公司(私募基金)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代理工业和信息部教育考试中心技能鉴定处处长杜某某受贿案等

教育背景

辽宁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硕士

主要著述

社会职务及荣誉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监事会维权与纪律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东城区东律韶华研究院刑事业务研究会专职委员;

工作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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