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妮

合伙人

基本情况

王丹妮律师从业以来专注刑事辩护及涉企风险防控,参与承办多起经济犯罪、单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多起案件获得不捕不诉、法定刑以下量刑、缓刑、减刑的良好结果。自2020年起,多次承办刑事程序衍生的涉案企业合规业务,并为多家单位及个人获取不起诉、缓刑的实际辩护效果。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需要,亦聚焦国资监管领域,并在总结诉讼经验的基础上创建针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管理人员等不同层面需求的法律风险管理产品。

代表业绩

(一)刑事案件
2024年为全国瞩目的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科兴疫苗)董事长潘爱华涉嫌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担任二审辩护人。
黑龙江某监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系列案件辩护人
北京市廖某某招摇撞骗、诈骗案(认定自首获得两年减轻量刑)
北京市刘某危险驾驶罪案(不起诉)
烟台市郭某涉诈骗案(取保候审并撤案处理)
北京市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取保候审并撤案处理)
北京市江某某洗钱案(罪轻辩护至掩隐罪,检察院阶段取保候审)
北京市历某某故意伤害案(取保候审)
北京市闫某某故意伤害案(取保候审)
深圳市黄某非法经营案(缓刑)
天津市刘某某非公行贿案(缓刑)
北京市丁某某破坏电力设备案(缓刑)
北京市张某某故意杀人案(获得法定刑底线刑期)
北京市王某故意伤害案(获得法定刑底线刑期)
锡盟李某某、北京市李某、上海市尧某诈骗案(获得法定刑底线刑期)
北京市易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获得法定刑底线刑期)
北京市于某某、宋某某、邓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从宽处罚)
北京市索某某职务侵占案(从宽处罚)
北京市白某袭警案、李某某盗窃、袭警案(实报实销)
等等,亦参与包头市郭某某、天津市薛某某等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济南市郭某涉职务侵占、合同诈骗案、北京市徐某某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一案、济南市杨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深圳市吕某受贿案等大案要案。

(二)合规案件
自涉案企业合规(合规不诉)试点以来,多次担任企业及高管代理人,协助企业构建合规管理体系,通过合规整改获得不诉、缓刑结果。典型案件有:
易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虚拟货币线上交易企业刑事合规项目(服务涉及线上交易、货币金融、区块链技术等,为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刑事风险识别、协助企业制定实施刑事合规计划等服务);
内蒙古某房地产企业涉嫌单位行贿涉案企业合规项目(成功促成企业不起诉、单位负责人免于刑事处罚的良好效果);
北京中某金华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行贿案、天津励某广告公司涉嫌行贿案、北京科某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北京九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北京瑞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北京高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行业涉嫌非公受贿案等企业及负责人涉案企业合规项目(成功通过涉案企业合规申请,并作为合规律师帮助企业搭建合规体系,促进合规考察与整改)。

全面合规领域,王丹妮律师在国企全面合规浪潮下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合规体系建设,积累丰富的大型央企、国企合规服务经验,包括以下典型项目:
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诚信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闭环体系建设项目
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咨询项目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等

(三)民事案件
代理北京市西城区首例“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特殊程序案件,在后续与民政局继承纠纷中,帮助委托人继承全部遗产;
代理湖州中院某案刑事执行引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程序,帮助委托人在涉财产刑执行中民事债权全部优先受偿;
某赠与合同纠纷,在赠与人逝世的情况下,为委托人争取到全部赠与财产的返还等等。

教育背景

主要著述

社会职务及荣誉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中闻婚姻家事与家族企业传承中心 秘书长
  • 中闻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 委员
  •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 特聘调解员
  • 高级合规师

工作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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