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耀花

律师

基本情况

代表业绩

1、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津西路支行、电力支行金融借款合同案。

2、负责甘肃泰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甘肃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合规性管理与审查工作,并代理、辩护该公司多起民事、刑事案件。

3、担任兰州海商贸城五点梅陶瓷经销部法律顾问,并代理该单位的侵占刑事自诉案件。

4、代理荆某某故意杀人案、马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史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高某某抢劫案、李某某诈骗案、张某某故意伤害案、王某某侮辱妇女案等案。

教育背景

甘肃政法大学 法学院 法学学士

主要著述

社会职务及荣誉

工作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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