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

律师

基本情况

杨洋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基金从业资格、碳排放核查员、碳排放交易员(二级)等资质证书,杨律师在公司法、私募基金及环资双碳领域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常年为中国烟草、中国电信、招商银行、浙商资产、南银法巴消金、中电十四所物资公司、南纺股份、东华汽车、南京依维柯、万科物业、雅居乐集团、江苏省文投、江苏省环保集团投资公司、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公司等上市公司、大型国有和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业绩

1基金法律服务

(1)江苏省环保集团投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2)南京钟山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项目;

(3)江苏明镜家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4)常州重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5)江苏菩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6)为南京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法律服务;

(7)接受苏州道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德经开梓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委托,对安徽明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8)接受江苏省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委托,对南京华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9)接受江苏省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委托,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10)接受南京江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南京裕维腾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11)接受南京航天紫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委托,对北京博鲁斯潘精密机床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12)接受南京航天紫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委托,对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13)接受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的委托,对南京隆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14)接受中建投信托·安泉系列(龙津六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对南京龙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15)代理多位投资人与南京安海资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型基金份额转让纠纷诉讼案件;

(16)代理多位投资人与南京凯格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案件;

(17)代理投资人与巴旗科技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合同纠纷仲裁案件。

2金融机构法律服务

(1)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处理了众多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2)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理了众多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3)为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处理了众多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3国有企业法律服务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2)中电十四所旗下中电科技(南京)电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3)南京市旅游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50)常年法律顾问;

(4)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5)南京东华车享家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6)南京烟草常年法律顾问。

4、并购及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1)某航空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2)某置业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3)雅居乐集团收购某环保企业项目;

(4)江苏揽月机械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

(5)江苏中广置业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

(6)江苏银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

(7)南京邦禾肥料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

(8)无锡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

(9)南京聚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

5诉讼与仲裁法律服务

(1)代理某公司与台湾两公司合同纠纷仲裁案件,最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支持了我方全部仲裁请求;

(2)代理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仲裁案,最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驳回对方全部仲裁请求;

(3)代理某公司与多家公司刑民交叉、行民交叉仲裁案件,案件总金额3亿余元;

(4)代理常州国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为常州国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免除了1.2亿余元的担保责任;

(5)代理多位投资人与南京安海资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型基金份额转让纠纷诉讼案件,最终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6)作为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代理人通过向跃进正宇公司发函要求清算、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最后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最终在诉讼案件中成功免责,为依维柯公司免除了上亿元的隐性债务;

(7)代理某大型贸易公司与安徽省大型国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接受代理后推进停滞两年多的诉讼程序快速进行,最终为当事人挽回全部损失并争取到超过本金金额的违约金。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

主要著述

  • 南京市国有企业ESG报告编写法律服务指引
  • 对赌协议效力之辨
  • 新《公司法》下股东知情权的扩张
  • 新《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期限利益的再调整
  • 新《公司法》横向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

社会职务及荣誉

  • 江苏省律协绿色经济业务委员会委员
  • 南京市律协双碳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 南京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 南京市环资律师领军人才
  • 南京市公司法律师领军人才
  • 南京市律协证券、期货、基金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南京市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工作语言

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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