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汉宇
合伙人
- (+86) 010-51783535
- tanghanyu@zhongwenlaw.com
- 刑事诉讼 | 知识产权 | 劳动人事
- 佛山
基本情况
代表业绩
一、刑事辩护
- 杨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最后改为行政拘留13日、罚款1000元。
- 李某某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公安机关采纳不构成犯罪、处治安处罚即可的律师意见,对李某某无罪释放,仅处行政拘留10日。
- 熊某某盗窃案:历经二次退查、二次延长起诉,律师坚持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予以释放。
- 黎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安机关经检察院审查,采纳律师正当防卫意见,予以无罪释放。
- 李某某危险驾驶案: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 mg/100ml法院一般不适用缓刑,但经积极辩护,法院最终对其适用缓刑。
- 李某某盗窃案:认定从犯并大幅轻判,获赠锦旗。
- 伍某某职务侵占案:公安机关原以盗窃罪立案侦查,检察院、法院采纳律师意见,以更轻的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
- 张某某贩卖毒品案:贩卖冰毒7003克,死缓。
- 沈某某贩卖毒品案:贩卖冰毒2000克,仅获无期徒刑,远超被告人及家属争取死缓保命的期望。
二、知识产权
- 某某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淄博某某陶瓷有限公司、胡某某、佛山某某陶瓷有限公司、刘某某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代理原告胜诉。典型意义:注册商标近似的认定与不正当竞争的构成以及非驰名商标的高额判赔。
- 深圳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寿光某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韩某某、寿光某某农机合作社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代理原告胜诉(判赔超过20万元)。典例意义:外观专利侵权案件的高额判赔,以及外观专利宣告无效的追溯力。
- 德国某某商标管理有限公司诉东莞某某服饰有限公司、东莞某某服装店、邱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代理被告大幅减损达88.6%。典型意义:被诉商标侵权的大不利情形下的对抗与妥协。
- 佛山某某办公司家具有限公司诉广东某某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代理被告系列案件全部胜诉。广东高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典型意义:“钓鱼取证”所获证据的完全排除。
- 寿光某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诉深圳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案:代理被告胜诉。典型意义:认定是否构成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应当结合当事人的认知能力综合判断。
教育背景
兰州大学 法律硕士
主要著述
社会职务及荣誉
现任或曾任:佛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特聘律师调解员,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佛山市律师协会商事调解与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佛山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佛山市律师协会行业发展与律所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工作语言
中文
